淺析企業(yè)商標設計的五大誤區(qū)
企業(yè)主如果公司注冊完畢了,應該也要開始設計并且申請了自己喜歡的商標了吧!然而在公司
商標設計方便卻有一些誤區(qū),模仿和山寨一直都是咱們中國生產制造商的代名詞。但是如果對一個法律意識和商標保護意識非常強的公司來說,模仿者的行為無非是多行不義必自斃的!
誤區(qū)1、不要模仿和仿照知名商標的樣式去設計自己的商標
還記得非常可樂,百事可樂和可口可樂的三家分晉嗎?還記得阿迪達斯和阿迪王吵的不可開交嗎?還記得中國喬丹和美國的AIR JORDAN的各種訴訟場面嗎?這些不都是因為模仿和山寨帶來的結果嗎?
這時小編要提醒各位:在設計商標時圖形、文字、讀音、解釋等方面一定不要與現(xiàn)有品牌或者注冊商標所相同或者近似。這樣會有兩個結果:1,商標申請被駁回;2,被注冊商標狀告侵權。
誤區(qū)2、商標所用外文要沒有姓氏的含義
少許國度的商標法規(guī)則,用姓氏稱號做為商業(yè)標志-設計必需征得自己贊同。如自己死去不久,則要征得其法定代表機構或代理人的贊同。我國有些商標所附英文恰巧就是本國人的姓氏稱號或有姓氏的含義。如“紫羅蘭”商標的英文“Violet”,矢量素材就是英國人的威奧萊特的姓氏音相反,這樣的商業(yè)標志-設計在國外注冊時都遇到了困難,有的基本不能注冊。
誤區(qū)3、商業(yè)標志設計不能用天文稱號
用天文稱號作商標,只能解釋商品的產地,起不到使消費者識別商品消費者的作用,并且輕易形成產地的混雜。在本國市場上以天文稱號做為商標的為數很多,如黃河牌汽車、北京牌彩電等,但出口的商標******不必運用天文稱號。
誤區(qū)4、不宜采用數字做為商標
以數字做為商業(yè)標志設計在許多國度以為其缺乏明顯特征,而且數字為全人類所共有而不應歸某終身產者所獨占,因此不給商標注冊。有少許國度的法律規(guī)則數字可做為商標注冊,但以該商標已然普遍運用或已知名成為名牌為要求。
誤區(qū)5、商標的文字、圖形、顏色等應防止有不好的含義
有的國度商標法按照本國的習俗作了少許特別規(guī)則,或許在習氣上忌用。因此就請求我們對出口商品實行商業(yè)標志-設計時,應留意要和各地的社會文明保守相順應,不必違犯外地的習俗習氣和各國的宗教信仰,特殊是各地的忌諱。平面設計欣賞商業(yè)標志設計要顯示出企業(yè)或產物特點,商業(yè)標志設計的共同性能夠使企業(yè)在不計其數的品牌競爭中鋒芒畢露,易于吸引消費者的留意力。商業(yè)標志設計應向消費者暗示產物的功效或質量,如應用諧音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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